Monday, June 16, 2014

夢醒時分

一連串的事故發生在身邊,猶如靜待在夢中,久久不能夢醒。
這故事好熟悉。兩年前的我寫完了這篇故事,今日的我來審閱類似這故事的結局。
經歷同樣的故事,今日的我站在不一樣的角度,堅持著與往日不同的看法,這故事的結局似乎又被我編寫成當年的結局。

我宣判了一個朋友———“死刑”。

雖說手心手背都是肉,她似乎從來都不在我的手心上,或許她只是我身上的一根毛髮,不足以掛齒。事發時,我只看見當年的我,那麼的固執,那麼的不近人情,只堅持著自己的想法。總認為自己不會那麼做,所以他人也不應該那麼做。可是,我卻不想想當年事發時我可是站在自己這一方去看待每一件事,我從來都沒有經歷過對方所經歷的,我怎麼可能100巴仙確定自己當下真的不會那麼做呢?
為了彌補當初的錯誤,這一次我選擇了站在另一方,而不是當初自己所堅持的。
或許是當年的事故,又或許是今日的故事主角是身邊一位很要好的友人,我的決定,我的舉止似乎有了偏差。

一概的認為她錯了,她真的錯了,她真的應該站在這一方去解讀這個故事。
自己那麼的堅持著。
腦袋告訴我說:“是對的,這麼做你沒有錯。”
心底那一把小聲音卻說:“你確定是對的嗎?你怎麼能這樣?”
我選擇了相信頭腦,因為是理智的。
心卻是情緒的。

再一次的心碎,我也帶給了他人心碎
再一次的失望,我也帶給了他人失望
再一次的悲痛,我也帶給了他人無比的悲慟
我沒有改變故事的結局。
欣然發現,無論站在那一方都是極端的做法。
因為沒有所謂的對與錯,沒有所謂的該不該做。
在一個沒有絕對的事態上,我們不能判斷怎麼做才是對的。
我們更加不能判斷他人是對還是錯,又或者是對方是怎樣的一個人,因為經歷故事的不是我們。
就算是故事裡的主角,他也不能這麼做。
我們不是他人生命裡的法官,我們無權這麼做。
很多時候當我們把他人醜化時,其實我們的內心就已經開始生病了。
我們所表現出來的正是心中真正的我們。

這一刻,我夢醒了。
烏雲不在,彩虹是否會出現已不重要。
只知道我的心是清澈的。

生命里不容許第二次的錯過,一次就夠。

一個正式的道歉在等待著我。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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